中国对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
更新日期:2024-11-08 17:11:41浏览量:228
导读:中国对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1、走私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麻黄浸膏一百千克以上;2、走私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3、走私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4、走私乙醚、高锰酸钾四百千克以上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
中国对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
刘亚华
遗产继承、房产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辩护
中国对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
中国对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
1、走私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麻黄浸膏一百千克以上;
2、走私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
3、走私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
4、走私乙醚、高锰酸钾四百千克以上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延伸阅读: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国对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
1、走私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麻黄浸膏一百千克以上;
2、走私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
3、走私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
4、走私乙醚、高锰酸钾四百千克以上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延伸阅读: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