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奇想咨询一下,我最近在自学法律看到了一个案件,想请教一下汪某因涉嫌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被刑事拘留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在成立公司的过程中因缺乏注册资金,遂联络到时任某工商分局的汪某帮助办该公司的注册事项,汪某知道该公司不符合注册条件但还是审核通过了申请,最终导致了该公司资金抽逃的结果。想问一下,什么叫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谢谢律师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

李在珂
专职律师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这个行为的,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应予立案。建议您电联律师详细描述一下。
回复于 2024-03-21 00:34:42

刘亚华
专职律师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为刑事犯罪,刑事案件不仅是对自己的自由有限制,还会产生犯罪案底。建议您不要忽视,尽早聘请律师。
回复于 2024-03-21 00:27:42
最新咨询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量刑?
根据您说的情形,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2024-11-29 10:43:06 218